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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章程(修订稿)

2024-04-02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章程(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简称“无锡职院社科联”;英文名为:Wux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Federation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缩写为“WXITFPSS”)。

第二条 本会是中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全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联合组织,是繁荣发展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团结和组织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 本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五条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团结凝聚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事业。

第六条 本会按照自身特点,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二章 任 务

第七条 本会主要任务

(一)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和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二)组织开展和指导学术研究活动,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召开学术研讨会。定期开展校内外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和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三)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和咨询服务等工作,组织全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参加各级社科联开展的社科普及活动。

(四)鼓励和支持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畅通科研成果转化渠道,引导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党和人民“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五)发展、壮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发现和培养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奖励表彰哲学社会科学先进学术团体及工作者。向上级社科联推荐申报本校优秀成果、先进学术工作者等奖励、荣誉称号。

(六)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学风建设,依规对全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

(七)加强学术社团之间、学科之间、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及省、市社会科学界的联系。

(八)完成学校和上级社科联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入会程序

本会实行会员制本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在职教职工,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学术研究、科学普及和咨询服务活动。

(三)根据本会章程,依法自主开展各种学术和科学普及活动。

(四)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请求本会保护自身合法、正当权益。

(五)可通过本会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参与成果评奖及各种评优活动。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决定。

(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四)向本会反映工作计划和活动情况,提供学术资料和推荐科研成果。

(五)向本会提交科研成果、学术情报资料,推介优秀科研成果。

第十一条会员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会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退会手续。会员调离或退休,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二条 会员如果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会章程,本会可进行除名处理。

第四章 组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校内有关单位按名额分配推选产生。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应当有2/3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五条 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和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制定或者修订、修改本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理事会。

(四)研究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理事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第十七条 理事由本会会员、有关单位或者本会推荐,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在任期内离开原工作单位,其理事职务自行卸免,替补人选由原推荐单位提名,经理事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职责

(一)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

(二)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审议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四)增补或免除理事。

(五)选举通过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变更人选。

(六)研究决定理事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本会秘书处挂靠在学校社会科学处。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和有关部门拨款;

(二)社会捐赠和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经费管理与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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